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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运行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42026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运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概况中:该转运中心与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单程运输距离约为65公里,将依托转运中心配置的二层倒料水平预压设备、专业勾臂车(6辆)及配套转运箱体(8个)完成日常转运作业,日产日清。更正为:该转运中心与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单程运输距离约为65公里,将依托转运中心配置的二层倒料水平预压设备(品牌型号为:中联牌YFLYP50)、专业勾臂车(6辆)(品牌型号为:中联牌ZBH5310ZXXZZE6)及配套转运箱体(8个)(品牌型号为:中联牌XT22A)完成日常转运作业,日产日清。

2、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业绩和应急设备更正为:

业绩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此项满分12分。

注:(1)类似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业绩是指:①服务内容需包含垃圾转运站(中转站)运营或垃圾转运或收运等相关服务内容。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0-12分

应急设备

投标人具备生活垃圾转运应急处理能力:投标人(含分公司)自有/租赁应急垃圾转运设备,应急垃圾转运设备为9台容积不小于20立方米的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提供的20立方米整体式垃圾压缩机与本项目31吨勾臂车适配。投标人(含分公司)自有设备的,同时提供整体式垃圾压缩机购置发票扫描件;投标人租赁设备的,同时提供意向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整体式垃圾压缩机购置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遇应急情况投标人需及时将上述设备投入使用)。

0-3分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青阳县望池路与长龙山路交叉口青阳县环卫基地

联系方式:18005661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方式:15324435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飞

电   话:15324435398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