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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合肥市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市卫生监督所) 

项目名称: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合肥市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合肥市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服务

数量:1

单位:万元             

预算金额:42.6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2026年合肥市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服务,包括男男性行为人群综合干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男男性行为人群监测协助工作、创新性工作探索与效能提升等工作,为本地艾滋病防控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为持续开展和改进工作提供支持。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金额不变。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基于以上理由,结合市场供应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三)款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艾滋病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构成了威胁,成为世界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目标人群和工作领域具有特殊性,本项目目标人群和工作领域特殊,需要熟悉本地区的MSM人群,且在目标人群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号召力,对艾滋病预防干预工作有足够的工作经验,目前只有合肥市庐阳区青卫公共健康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是合肥市庐阳区青卫公共健康服务中心具有:独特的社群触达与信任优势。天然的社群属性:该机构工作人员本身就来自目标服务人群(男男性行为者),这种“内部人”身份使其能够深入接触到一般机构和公职人员难以触及的隐秘人群,顺利开展工作。唯一的登记注册组织:它是安徽省内唯一登记注册、专门服务此类人群的社会组织。这种稀缺性使其成为疾控部门开展相关防艾工作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
  综上,因此本项目拟推荐合肥市庐阳区青卫公共健康服务中心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合肥市庐阳区青卫公共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六安路8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4日 至  2026年03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姚晖     

联系地址:包河区烟墩街道云谷路与玉龙路交口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63790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合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号      

联系电话0551-63532252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