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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QC2026CG0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谯城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3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关于“招标文件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公布的最新一期安徽省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中”的有关问题?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基金监管经验-1.投标人(含下辖分支机构)在经办或承办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或救助等医保项目中,有效开展稽核审核且主动发现并协助医保部门处理欺诈骗保案例。每个案例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案例材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的有关问题?

回复: 提供的案例指在审核、稽核工作中主动发现的,非第三方举报投诉或业主发现的。提供的案例材料:主动发现的欺诈骗保案例情况介绍(格式自拟),需加盖业主公章。

3、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价格”的问题?

回复:本项目按照总价进行报价。

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4、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内容-经办(承办)能力-1.拟投入人员,若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承诺配齐以上人员,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是否需要按照要求填写?

回复:若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可不填写; 若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所要求的提供的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缴纳的任意 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等材料”可不提供。

更正日期:20263 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中段838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58-5518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 455 号(市政府向南 300 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联系方式:0558-5587189  19159692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电   话:0558-5587189    19159692225

202631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