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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CG-F25037-SH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五、考核标准更正后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实施步骤

成果交付

考核标准

1

企业第三方监管

1. 环保管家4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并具有环境管理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配备一名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常驻开发区办公,完成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一切工作。签订合同时按照此要求配置人员,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相关证件、签到表等证明资料

乙方服务人员请假或者中途换人,需甲方同意,并及时补充人员。若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合适,可申请换人。

2.企业环保检查;环保应急检查。

1.现场排查工作计划半年度完成,现场排查工作完成后随时提交首轮排查成果;首轮排查完成后,后期重点企业每半年巡查一次,一般企业每年巡查一次,与开发区共同制定检查计划,同时对前期巡查发现的环保问题进行跟踪。

2.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环保督察、专项督查、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等环境管理协助工作。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5000元/次。

3.专项行动。

1.配合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汇总检查结果;

2.对专项行动中企业问题进行复查,跟进企业整改进度。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5000元/次。

4.排查散乱污企业。

纳入日常巡查企业工作中,根据排查取缔情况建立动态清单月更新机制。

对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一家扣除1000元。

5.一企一档管理。

第一轮现场排查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提交现有企业一企一档成果,后续根据日常工作逐步完善。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企一档的建立,扣除10000元。

6.河流巡查。

主要包括中心沟、幸福沟、利民沟、杨楼大沟、濉临沟。

/

7.配合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考核。

常规考核: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月、年);濉溪县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工作(月、年)。

中央、省环保督察下发问题。

常规考核: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月、年),全年倒数不超3次,超3次后扣除5000元/次;连续倒数第一,扣除30000元/次。

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事件扣除50000元/次,信访件扣除2000元/次;省环保督察,扣除1000元/次。若服务团队在上述事件问题被通报前:1.已经发现指导企业整改2.下达两次整改通知3.移交到管委会,则免除扣款。

8.车辆2台。

配备两台车。

未按要求配备车辆扣除30万元/年

2

指导企业组织应急演练

1.指导园区企业进行应急演练。

每半年指导园区企业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2000元/次。

2.收集、指导园区及企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一企一档”资料清单逐步指导园区及企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做好重点污染源应急管理。

纳入日常巡查工作中。

3

环境投诉处理

遵照采购人的要求。

协同参与环境投诉处理处置。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元/次。

4

协助应对突发事件及开展应急检测

突发事件进行大气、水、声、土壤检测。

遇突发事件开发区需进行大气、水、声、土壤检测,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

5

环保培训

遵照采购人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遵照管委会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原则上每半年实施一次。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0元/次。

6

协助宣传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遵照采购人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遵照管委会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0元/次。

7

环境咨询

遵照采购人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为企业解答环评、排污许可、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 10000元/次。

8

年度排查

遵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公司环保技术人员,对园区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查。

遵照管委会的要求,安排公司专家(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名)对园区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查。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0元/次。

9

值班

本项目24小时值班节假日最少1人值班,特殊情况增加人员并满足现场需求。

遵照管委会的要求,安排人员按时值班并签到

未按要求扣除600元/人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2025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濉溪县闸河路建投大楼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13866899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8217717520、13033001037、1985070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恒、杨文杰、李翔宇

电  话:18217717520、13033001037、1985070368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