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老庙镇道路建设及沟渠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颍东区老庙镇道路建设及沟渠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中路电视大学南100米中国电信隔壁上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AHFY-ZBDL20260506
项目名称:颍东区老庙镇道路建设及沟渠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4万元
最高限价:552.969627万元
采购需求:颍东区老庙镇道路建设及沟渠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清淤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1.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8日15点3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线下报名
(2)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提供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3.售价:免收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安徽阜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2026年5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阜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信息服务网上发布。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4.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5.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按照《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要求,采购文件应单列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政策条款。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成交人配合采购人组织当地群众务工,优先吸纳项目区返乡农民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含异地搬迁人口)、未就业退役军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其他低收入群众等困难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帮助返乡农民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含异地搬迁人口)、未就业退役军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其他低收入群众等困难群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以工代赈项目具体要求:
(1)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群体。优先吸纳项目区返乡农民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含异地搬迁人口)、未就业退役军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其他低收入群众等困难群体参与项目建设。
(2)劳务报酬发放要求:本项目总投资552.969627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以工代赈资金510万元。要求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230.80万元,发放比例不低于上级下达以工代赈资金的45.25%;预计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人数不少于225人。劳务报酬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务工人员。成交人配合采购人完成劳务报酬发放工作。
(3)成交人成交后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配合采购人制定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并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规定做好群众务工、就业技能培训台账;成交人按月核定务工群众务工及劳务报酬,编制务工群众工资报表,报采购人审核后,在镇政务及村务公开栏公示;配合采购人完成以工代赈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留存务工相关影像资料。
(4)组织培训: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由成交人配合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人民政府、工程所在地村委会,结合项目用工需求,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针对本项目所需岗位组织务工群众开展岗前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不低于225人次(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培训规模)。培训费用不从上级下达以工代赈资金中支出。
(5)公益性岗位设置:成交人配合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开发对象主要为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符合岗位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费用不从上级下达以工代赈资金中支出。
(6)成交人租用务工群众车辆或机械设备等费用不得计入劳务报酬。
(7)本项目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不予通过验收。项目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概不予验收通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立新街
联系方式:0558-3722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阜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中路电视大学南100米中国电信隔壁上六楼
联系方式:19155883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帅
电话:19155883136